當老師發現學生網絡/手機使用不當,可能會先與學生和家長面談,希望他們改善或停止有關行為。可是,有時學生和家長會振振有詞地表示自己並非在校內和上課期間進行有關活動,校方無權管制他們的網上言論與行動自由。因此,無論校方要管束學生在校內、校外或網上的不當言行,首先必須訂立周詳的指引,當遇到各種問題時便能有例可依。
所訂的規例應該讓學生和家長清晰了解,確保他們明白校方要求的原則。例如有學校在校規內列明學生在校內及課外活動時若要拍下其他同學和學校人員的相片/影片,以及將其上載和傳播到其他地方前,必須先得到對方同意。也有學校在校規內註明「學生在學校內外均不可作出任何影響本校聲譽之行為」,相關規則在網絡或手機媒介同樣適用。若學生與家長對相關規定提出質疑,可向他們解釋此舉是為了正確教導學生,希望能避免欺凌、誹謗、互相攻訐的情況出現,同時防止學生誤墮網絡陷阱,造成更深遠的影響。
當然,即使校方訂下詳盡指引,亦難保學生不會在網上進行不合宜的行為。因此,老師平日應進行網絡素養教育,提醒學生信息一旦經網絡和手機上載傳播,任何人都可能看見,有關信息所帶來的影響非個人所能控制,故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謹言慎行,同時認識相關的法律條文,成為負責任的新媒體使用者。
青協學校青年工作於上月舉行周年研討會,與教師工作者探討「學校如何與新媒體共舞?」。講者之一林大輝中學黃廣威校長在會上分享了更多關於學校面對新媒體發展的對策。欲重溫活動精華片段及參考黃校長提供的簡報,可瀏覽學校青年工作網頁(按此進入)。
想接收最快最新的學生和輔導資訊,請讚好教得喜 facebook專頁: